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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  第5页    作者:简璎

  “哦,天啊!你——你对我说谢谢?”梅淑珠感动不已。“火妮,你听见没?光宗对我说谢谢耶!”

  他看着眼前那张乐不可支的笑脸,脑门又仿佛被狠狠打了一记。

  难道自己从来不曾对苗大婶说过谢字吗?来到农庄之后,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单是她换的,房间是她打扫,每天三餐吃的饭也是她煮的,连日常用品都是她买的,明明被她照顾很多,他却连一次都没开口道谢过?

  他对过去的自己越来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个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对小细节吹毛求疵,却连个谢字都不会说的人,连他都要讨厌起这样的自己了。

  第四章

  虽然辜至美想出了搭盖网状温室来防堵蝴蝶产卵,却还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虫类和蚤类,火妮真是有够沮丧的,还以为他想出了个绝妙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着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后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后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着看、倒着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着,“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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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着,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后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着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着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后,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捶着桌子泄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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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已暗,火妮骑着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后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着,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着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干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着怒火,瞪着他,用右食指戳着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着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着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着他的胸口,是戳着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着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吗?”他眉心纠结地看着她。“为什么……你会在我记忆里?”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后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 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

  和平鸽慵懒步伐押着韵 心偷偷的放睛

  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 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

  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 是我爱的风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

  心牵着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庆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爱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飞在你身边

  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后,她陪着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着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后,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着他,心里想着,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着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没想那么多,我只是想来看看,没想到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会被你吓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这样,看还会不会有人出来找你!”

  “对不起。”他再度说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样了,竟然在短短几分钟内,连续跟她说了两次对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错了,再跟他计较就显得她气量小,宰相肚里能撑船,她可是当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个农庄,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会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会迷路更是理所当然的,我们村庄虽然小,但羊肠小径却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会迷路。你肚子应该饿了吧?走吧,我们回家!”

  “回家”两字说得自然,辜至美却蓦然震动了一下,心脏紧紧缩了起来。

  对于失去记亿的他来说,有什么比“回家”两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时才能找回记忆、找回自己的家,而现在,苗家农庄就是他唯一的家。

  “发什么呆啊?”见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个弹指,唤他回神。

  “没什么。”他摇摇头,甩掉脑中的思绪。

  就算他永远找不回过去的记忆也无所谓,他已经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习惯率直的苗家人,习惯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没礼貌的冲进他房间,被子一掀嚷嚷着要他起床去看菜田,习惯看到她那张活力充沛的笑脸,习惯她的笑声在菜田里响起,像在播种一样,感染了每个人……

  “干么一直看着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着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么毛病,迷路会让人产生短暂的失智情形吗?

  他倏地脸红,假咳一声,分辩道:“我没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争,她牵来脚踏车,拍拍后座。“上来吧!我肚子真的快饿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载成何体统?我来骑,你坐后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骑吧,换我享享福。”

  把脚踏车交给他,待他上去后,她像跳马似的跳上车。

  “你不能侧坐吗?”辜至美很感冒的皱着眉头。“女孩子这样坐很难看。”

  她一个不以为然的扬眉。“神经哦!我又没穿裙子,干么侧坐?这里大家都认识我,如果他们看到我侧坐,准会以为我疯了,会被笑死。”

  “但是你这样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来,我载你,骑脚踏车总不会不雅了吧?换你坐后面,你侧坐,不然会很不雅。”

  什么话?辜至美蹙着眉,脑中却不由得想像她所说的画面——

  男人婆一个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气昂昂的载着他,奋力踩着脚踏板,而他则侧坐在后,双手还羞答答的环抱着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个品味出众的男人是不能随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终于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声回荡在树林里,显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惊讶不已,一双灵动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听你这样笑耶!”

  真是世界奇观,其他人应该看看才对,错过太可惜了。

  被她这么一说,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声吓到,他熊熊煞住笑声,脸上浮现着复杂神色。

  好陌生的戚觉,难道过去的他,从不曾如此开怀大笑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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