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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  第3页    作者:简璎

  “我来向你介绍。”苗大顺一一指着餐桌上的人,大声地说:“这是火妮的爷爷、奶奶,火妮的妈你已经见过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顺叔就可以了,这是仲芳、仲凯,他们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就住在这里了,这是阿泰叔、阿泰婶,他们在我们农庄里做事,也住在这里,以后你也要住在这里,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辜至美紧抿着唇,看着满满一桌子的人,这种感觉好陌生,感觉上,他好像没和这么多人一起吃饭过。

  “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着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着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着。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着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着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着“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着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着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着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着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着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着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着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第三章

  吃过早餐,辜至美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连年事已高的苗爷爷和苗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

  看着苗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掉到了他头上,他眉头一皱,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看着叶子,他瞬了瞬眼眸。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网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很清新,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谁?

  他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

  “你刚刚叫我什么?”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对视。

  “娘小子啊。”凌仲凯嘲讽地低哼。“长得跟娘儿们一样,不是娘小子是什么?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欢这个家伙,从第一眼就不喜欢,但火妮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干么要让他住下来?凭什么啊?

  他直觉的想法是——火妮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对我说话尊重点,不要口出秽言。”辜至美沉着俊脸说道。

  凌仲凯愣了愣。“什……什‘会言’?”

  他对读书没兴趣,也没那天份,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常被他姊骂没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火妮,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他才会如此不安。

  “连秽言都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让开!”辜至美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让。”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呛道:“失忆了还这么跩,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有种的话,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我打赌你连一天……不!你连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经跟苗火妮说过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

  “哈!说的好听,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有没有人会来找你,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一辈子白吃白喝吗?”

  辜至美俊脸倏沉,怒目瞪视着他。“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凌仲凯轻视地看着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大家都在田里干活,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

  辜至美冷笑一记。“带路。”

  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火妮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她稀奇地看着那两个显然气氛不太融洽的人。

  “你们怎么会一起来?”停下手边的工作,她先看了看凌仲凯,再看了看辜至美,两个人的脸都很臭,感觉怪怪的。

  凌仲凯用一根手指头指着辜至美,“他说只有他一个人在家里休息不好意思,要来帮忙。”

  “真的?”火妮精神一振。

  这个傲慢鬼跩归跩,起码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现在正是农庄里最忙的时候,多个人手当然好。

  “我要做什么?”辜至美蹙拧着眉心问。

  “首先,去穿双雨鞋,戴顶草帽,看见那间小茅草屋没?”火妮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边一间不起眼的小茅屋。“里面什么东西都有,穿好了再过来找我。”她接着看向另一人,“仲凯,你去帮阿泰婶。”

  自从苗家的一家之主苗大吉过世后,身为苗家独生女又性格刚强的她,就变成当家作主的人,梅淑珠凡事都要问过女儿,相当依赖她。

  “是!大小姐!”凌仲凯耍宝地行个军礼,快乐的去帮阿泰婶了。

  等一下火妮就会知道娘小子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软脚虾了,一副大少爷的样子,包管他不到十分钟就昏过去,哈!

  辜至美穿好雨鞋,戴着草帽,神情别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他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这副俗到爆的鬼样子有多滑稽。

  “来吧,你的工作很简单,把树下那些肥料搬过来就行了。”火妮对他解说着,“肥料很重,你要有心理准备哦,因为都是有机肥料,我们的农田,主要种植叶菜类和瓜果类,大概有三十多种瓜果和叶菜。”

  他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用农药?”

  “对!”她兴致勃勃的对他说:“化学农药跟化学肥料都会伤害人的身体,不管是喷洒或者食用都一样,所以我们农庄从两年前开始,尝试有机栽种,虽然现在我们还在努力推广的阶段,但我相信假以时日,有机作物会被全人类给接受的。”

  辜至美冷淡的看了一眼田里被菜虫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这些卖相差的蔬物,你想卖到哪里?”

  她微微一愣。“啊?”

  他挑眉道:“这些东西根本不能看,能卖到哪里?你太天真了,根本没有市场。”

  火妮体内涌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冲动。

  傲慢鬼讲话果然很刻薄,不鼓励她对地球和人类健康的这份心意也就算了,竟还泼她冷水?亏他现在还吃她的、住她的,真是有够不讨人喜欢的。

  “有没有市场,不是你说了算,这么天然这么健康的东西,完全没有农药,只要是人都会选择有机作物的。”她给他呛回去。

  辜至美冷冷的哼了一声,“这丑丑的菜,你要卖得比一般菜价贵才够成本吧?”

  咦?他懂哦。

  火妮一愣,回神后说道:“没错,但那也是不得已的,因为有机肥料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而且在作物的成长过程中,需要花很多心思……”

  他不客气的打断她,“这就对了,答案不是已经很明显了吗?投入双倍的资金,换得的经济效益却几乎等于零,这是傻瓜才会做的事。”

  她讶异地看着他。

  他到底在鬼扯什么?

  自从她决定把苗家农庄全面转型为有机农业之后,家里的每个人都挺她,也都给予她最大的鼓励。

  没错,现在农庄的财务状况并不理想,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才没有人对她说过什么“经济效益等于零”的鬼话哩!他真的是好笑极了!

  “你还是早点打消你的有机梦吧,你这么做只会害死苗家农庄而已。”辜至美冷冷的说。

  火妮抬眸迎视着态度冷漠的他,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烧。“喂!傲慢鬼!你凭什么这么说?你又凭什么否定我的梦想?”

  他冷漠的回望着她。“因为你的梦想不切实际,女人就是这样,感性大于理性,所以永远成不了大器。”

  她语带嘲弄地问:“那阁下你又成什么大器了?失忆吗?”

  说完,她得到一丝报复后的快感。

  “你——”他拧起了眉心,冷冷瞪视着她。

  火妮因为他的哑口无言而得意不已。“傲慢鬼,你一定从来不知道,那种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的感觉是多么快乐,或许在你没失忆前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凭空而来的,所以你才那么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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