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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姊镇宅(上)  第2页    作者:简璎

  银衫一手牵着进宝,一手把灯笼举高照着眼前几张陌生的面孔,狐疑地道:“你们有什么事吗?”

  路明朝银衫作揖一礼。“是这样的,姑娘,我们迷了路,四下都没见到人家,这种天气实在没法露宿荒野,能否在府上叨扰一晚?若得姑娘首肯,定当感激不尽,略奉薄酬。”

  银衫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完全黑了,雪越下越大,他们家在村尾,距离上一户人家至少要走上半个时辰,若他们再迷路那就不是半个时辰的事了,恐怕是走到天荒地老也找不到人家投宿的,而她从来就不是会拒绝求助者的那种人,加上看他们神色服饰自有一番尊贵,断不会是来打家劫舍的。

  “可以是可以,但我们家不大,你们……”她看了看,有五个人和五匹马。“恐怕要挤一挤。”

  路明喜出望外,一叠声地道:“没问题、没问题,我们就是需要一个避雪的地方,等天亮我们就走,绝不会给姑娘添麻烦。”

  点石、成金把马匹安顿好,几人随着银衫进了有四间草房的院子,刚迈进门就听到几个孩子传来的吵闹声。银衫打起外屋的棉门帘。

  楼天临看着那五个在堂屋里跑来跑去的孩子,加上银衫手里牵的那一个,一时有种错乱之感,虽然有男有女,可怎么……都长得那么像?

  瞥见他的眼神,银衫简单的说明:“他们是两对双胞胎,一对龙凤胎,分别是八岁、七岁和六岁。”

  双胞胎之于她有特殊意义,前生她的弟妹——小安、小薇就是龙凤胎,过世的时候才五岁,和这个家里最小的那对龙凤胎年龄相仿,所以她毫无滞碍的接受了他们,花了一天时间便能准确的分辨出他们,喊对他们的名字。

  穿越醒来,自己成了十七岁的花样少女,面对嗷嗷待哺的六个小萝卜头和一个病西施,让她忙得没有时间伤心前尘往事。

  再不甘又如何?她和郭启轩已是两个空间的人了,她永远无法从他嘴里听到解释或辩解。虽然她很想知道参加完她的丧礼,他会如期和陆海倩举行婚礼吗?她因为交通事故死掉,他不必做那个坏人,不必开口辜负她,他是否松了口气?

  明知道想也没用,但每每想到这些,她的心绪还是难以平静……

  “在下楼天临。”楼天临深施一礼,引她注意后说道:“敢问姑娘芳名?家中可有大人,我等借住于此,当与主人问候一声。”

  他原是没注意到这好心借宿的少女长得是何模样,是她脸上的神情忽而感伤,忽而黯然,忽而自嘲,忽而不甘,似顷刻间多种情绪蜂拥而来,引发他的好奇,他这才定睛看着她。

  跟着,他发现她虽然素面朝天、容色憔悴,但身段窈窕、容貌秀丽,竟给他一种似曾相识之感,重要的是,这少女并没有把眼光定在他身上。

  他是京城知名才子,十八岁时便在殿试高中状元,是无数闺中少女的梦中情郎,向来只有女子看他,没有他看女子的时候,今日却留心起一个小村姑,他自己都意外。

  “小女子孟银衫,我娘卧病在床不方便见客,我等会会跟她说你们迷了路,要借住一宿。”

  看也知道这自称楼天临的人肯定是这几个人的主子,除了他的衣饰分外不同外,其举手投足也不一般,不知是哪来的贵公子跑来这山村里迷了路,要是他们当真会略奉薄酬,不啻可解她的燃眉之急……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懊恼起来。

  眼前这人意态潇洒、英英玉立,气质更胜美玉,说他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也说得过,可她竟没有丝毫怦然心动的感觉,都怪她前世只看着郭启轩一人,早养成了眼里没有别的男子的习惯。

  她郑重对自己说,这习惯不好,要改,她应该要多看看别人,不要再像前世那么傻了,只认定了一个,就以为对方也跟她一样不会变,痛过才知,没有什么不会变……

  “大姊,我饿了,要吃饭。”孟来宝过来拉拉她的衣摆。

  银衫收回飘太远的思绪,摸摸孟来宝的头。“好,大姊去做饭。”

  “几位随我来。”银衫先带他们到弟妹们的房间,跟着便去做饭。晚上她去跟她娘睡,弟妹们就睡她的房间。屋子本来就不大,就三间草房,前面堂屋,后面厨房、茅房和净房,忽然挤进来五个大男人,显得更小了。银衫心无旁骛的在厨房烧火做饭,煮了一大锅菜肉汤,当然是菜多肉少,再把家里所有的窝窝头和馒头都放进锅里热,另外煮了一小锅黏糊的粥。

  煮好了,她在堂屋里摆碗筷,一边喊道:“楼公子,我做了点粗茶淡饭,几位不嫌弃的话也一块吃吧!”

  路明饿坏了,一听她喊,不等楼天临这个主子爷有所表示就飞快冲了出去,他朝银衫笑嘻嘻地施了一礼,“姑娘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这姑娘实在与众不同,怎么说呢?他家少爷走到哪里,姑娘们的眼睛就跟到哪里,没事还个个羞答答的,可这孟姑娘却是把他家少爷看得和他们这些下人随从一般,一视同仁的对待,实在稀奇。

  “言重了。”银衫也不知道自己在路明眼中成了稀奇人物,她只专注让弟妹们排排坐好,帮他们盛好汤,把窝窝头和馒头按他们的喜好发到他们手上。

  幸亏她前生照顾育幼院里的孩子惯了,才能在短短时间内便得心应手。照顾六个小萝卜头,别人可能会叫苦不迭,对她而言却没什么,她唯一愁的是钱,这个家连半毛钱都没有啊,她娘要看大夫、要抓药,这里却没有什么不收诊金的仁医。

  安置好弟妹后,银衫另外把一碗肉粥端进房里。

  床上,杜锦娘恹恹地躺着,见她进来,她动也没动,虚弱的问道:“衫儿,外头有人来吗?”银衫点了点头。“几个迷路的人来借住一晚,我见天冷便应了。”

  杜锦娘点了点头,没说什么,接过粥碗慢慢地吃了起来,看她吃东西很容易就能明白了,她是为了活着而吃,不是为了想吃而吃。

  银衫看着娘亲那食不下咽的样子,她就知道她娘不会说什么。

  这个美丽体弱的女人毫无主见,丈夫一走就乱了方寸,原本不甚好的身子便更弱了。

  她这一世的爹,名叫孟百刚,是个种田和打猎的好手,在他没失踪前,因着他的勤快,家里虽然人口多,但生活还过得去,因此此际还存下足以让全家吃一个月的粮食。

  只是银衫很清楚,一个月后家里就要断粮了,且他们连一毛积蓄都没有,杜锦娘告诉她,她爹是个孝子,接近愚孝的程度,只要攒下一点银子,她爷奶来要,他就会给。

  是的,她醒来后不带原主记忆,都是靠她一点一滴慢慢问出来的,幸好杜锦娘单纯,六个孩子又天真,她说自己寻死后得了离魂症,什么都不记得,他们深信不疑。

  她这副身子的主人也叫孟银衫,今年十七岁,原是和村里吴家二儿子吴振贵定了亲,两年前就该成亲了,怎知吴振贵在田里摔断了腿,伤势严重,原主等他养伤养了两年,因此延了婚期。

  好不容易吴振贵伤好了,婚期就在年后,谁知道孟百刚一失踪,对方就来退亲,说是不想跟只有孤儿寡母的人家结亲。

  她穿越来的那一日,原主不甘白等两年,是想吓吓吴家人才去撞墙,假意寻死。

  原主很明白,自己若真的被吴家退了亲,再也不会有人上门议亲了,那么她的存在就是给她爹娘添堵。再者,她爹失踪了,家里开口吃饭的人又多,正是需要有人援助的时候,若和吴家断了关系,她不打紧,可她娘和弟妹们就要饿肚子了。

  种种考量下,原主做了假意寻死的举动,目的是让吴家收回退亲之言。

  不料撞墙当日,不知弟妹之中哪只泼猴把油洒在地上,她没注意便弄假成真一头撞死了。

  她带有原主的记忆只有这么一小部分,是原主离世前的魂魄向她这个穿越者交代了死因,其余的她完全不知,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不过,幸好是退亲了啊,不然她穿越来就要嫁人,还不知对方是圆是扁,太可怕了。她宁可在这里照顾孤儿寡母撑起这个家,也不要嫁给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何况对方会在未婚妻家里最困难、最需要协助的时候选择落井下石来退亲,可见也不是什么好人家。

  那些暂且不提,眼下的难题是家里的顶梁柱失踪了,娘和弟妹们都依赖着她,她得想法子挣钱养活一大家子。

  另外,她觉得她娘不是病,就是打击太大,选择逃避现实加上营养不良,若能吃点补品,再灌输她爹肯定还活着的观念,她认为她娘不久后肯定能不药而愈。

  只是,要买补品也要银子,她既不会种田也不会打猎,六个弟妹全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孩子,她到底要如何挣银子?

  第二章  突然知身世(1)

  白阳县位在渠州府,距离京城八千里,骑马来回最快要一个月,可说是天高皇帝远。

  所以,对于皇上是如何得知白阳县有赈灾金弊案,且将他秘密派来调查,楼天临是心存怀疑的。现在,见到了仅仅晚他一天到达的徐公公,证实了他的怀疑没有错。

  果然有内情,而且内情恐怕很不简单,那查与不查都不打紧的赈灾金弊案不过是烟幕弹,否则皇上不会派他的心腹——大内太监总管徐公公来。

  “大人一路辛苦了。”徐公公笑呵呵地说,他的笑法很老派,很“大太监”,与他年轻俊秀的五官实在不搭。楼天临微一欠身。“公公也辛苦了。”

  他们这走的不是一样的路吗?还客套什么?

  徐公公从袖中取出一份锦帛。“这是皇上给大人的密旨,请大人过目。”楼天临打开密旨——

  楼爱卿接旨:暗中寻访一名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十七岁女子,并秘密将她带回京城。事关重大,期限五个月,务必在五个月内将人寻到,否则京城将有一场腥风血雨。

  锦帛下方盖着皇帝朱印。

  忽然之间,楼天临满头黑线,不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什么梅花胎记如此玄乎?

  难道皇上的意思是要他用县令的权势,暗地里把白阳县的女子一个个剥光了看她们的身子?否则他要如何秘密寻找身上有梅花胎记的女子?

  明着查案,暗着找人,找的又是个女人,这坑显然是他那个皇后妹妹给他挖的。

  枉费他和皇上自小一块儿长大,私交不一般,皇上竟然就这样听妹妹的话把他给卖了?卖到这个穷乡僻壤来?

  而且,五个月?

  可知道白阳县人口有多少?女子又有多少,而设籍在此,但人不在此的又有多少?这不啻是让他在大海里捞针。

  重点是,他要如何得知对方身上有无梅花胎记?

  口头询问吗?若那胎记在头皮、在背上、在耳颈后、在脚底,在任何一处自身不可能看到的地方,恐怕连当事人也不知晓,问又有何用?

  究竟他要找的人是谁?怎么会跟京城的腥风血雨扯上关系?是皇上要让他好好找人,才故意说得严重吗?徐公公见他蹙眉沉思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大人可有问题?”

  楼天临叹了口气,收起密函。“没有。”

  就算他有再多问题,他人都来了,也无济于事了。

  “那么,咱家即刻要启程回京了,大人可有话要咱家转达?”徐公公笑得像尊弥勒佛,他可是把他师傅安公公的表情动作学了十足十,就是不想因年轻被其他资深的公公看轻了。

  “有劳公公了。”楼天临轻轻勾起唇角。“请公公转告皇后娘娘,等我回京,不会放过她。”

  徐公公呵呵地笑。“大人说笑了,咱家一定一字不漏的转达给皇后娘娘。”楼天临再度叹气。“甚好。”

  楼天临送走了徐公公,路明进来禀道:“少爷,县丞等人等着要参见您。”虽然才来了一天,楼天临对县衙的情况也掌握了个大概。

  县丞吴东裕是渠州知府黄毓丰的人,靠着巴结黄毓丰得了不少好处,师爷高知海则在衙里混了十多年,是官场老油条,这两个人对他这个表面上毫无背景的新任县令肯定是嘴里一套心里一套。

  好在皇上虽然为了讨好他的皇后妹妹把他卖了,还是有为他着想,为了让他能顺利找人,密授了他钦差大臣之职,必要时刻代天巡狩,总领渠州一切事务,他身上有钦差的紫花大印还有吏部核发的引函,所以必要时便可以来那套“钦差在此,谁敢不从?”的戏码,想起来倒也过瘾。

  一早醒来,银衫洗漱后照例要做早饭,弟弟妹妹里排老大的妹妹孟金金,一脸焦急的跑到厨房找她。

  “大姊!不好了!来宝身子好烫,哭闹个不停。”

  银衫立即丢下手边的活,来宝才五岁,小孩子发烧可大可小,烧坏脑袋就没救了。

  杜锦娘在房里也听到孩子的哭声了,她挣扎起来到孩子们的房里,看到银衫把手搁在孟来宝额上又紧紧蹙着眉心,她急得直掉泪。

  “衫儿,来宝不会有事吧?”杜锦娘手足无措,不停的问。银衫神情十分凝重,依孟来宝烧的程度肯定要看大夫了。

  先前楼天临等人走时留下了一两银子,在这里,一个壮劳力的月薪不过五百文,一两银子已经很多了,可因为杜锦娘后来吐血病得重,她大部分都用来给杜锦娘看大夫抓药了,如今剩不到一百文,肯定是不够给孟来宝看大夫的。

  她牙一咬,事到如今也只能去找亲戚借钱了,尊严什么的不重要,来宝的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她对来宝有百分之百的移情作用,觉得来宝就是小安,她已经没能守住小安了,来宝绝对不能有事!

  “娘别急,我这就背来宝去城里看大夫!”

  他们住的地方是丽水镇银杏村,就在县城旁边,但村里没有大夫,只有个产婆,要看病得到城里。

  她没有原主记忆也不识路,只能带着伶俐的孟金金一起出门,把一大家子留给病殃殃的杜锦娘实在不放心,但也没法子了。

  银杏村颇大,孟老爹家又在村头,虽然天气还是干冷,但她背着胖墩墩的孟来宝走到孟老爹家已是出了一身汗。

  孟老爹家虽然陈旧却是青砖房,相连的三间青砖房,他和妻子田氏跟大儿子孟百海一家、小儿子孟百川一家住在一块儿,独独银衫的爹孟百刚分家搬了出去。

  全家人正在吃早饭,听到银衫来了,他们全下桌了,而银衫没见过他们,心里没底,因此让孟金金先喊人,她一个一个跟着叫,爷爷、奶奶、大伯父、大伯娘、三叔、三婶、大堂哥、二堂哥、三堂哥、四堂哥、五堂哥、大堂姊、二堂姊……人数之多,叫得她口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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