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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半糖爱人  第3页    作者:简璎

  这个房间没有电视、没有影碟,也没有书报杂志,除了乖乖睡觉还真不知道能做什么。

  “对啊,我可以上网!”

  灵光一闪,她连忙跳起来拿出行李袋里小巧的笔记电脑,可是整个房间找了一圈,就是找不到网路线的插座。

  她蹙起了秀眉,烦躁到了极点。

  “太好了!没有电,所以没有电视,手机没有讯号,连网路都没有,吼!这里到底是不是人住的地方啊?!”

  她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就算周末假日也一定会给自己找事做,像这样无所事事的浪费时间对她而就是浪费生命,她可是个连谈恋爱都主张半糖主义的女人。

  大学时代,她的死党芷伶有个交往一年的土木系男友,每天和男友如胶似漆的黏在一起,最后他们同居了,“蜜糖主义”的可怕之处也渐渐显露出来。

  芷伶每和男友大吵过后就跑到她的租处诉苦,一住几天不回去,这种情形不是偶发事件,而是两、三天就发生一次,看得周围的人都累死了,也对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充满了疑问。

  她曾问过芷伶,他们既然这么不合,为什么不干脆分手算了?

  偏偏他们又不分手,四年来一直反复上演着吵架、出走、和好,最后还不是因为男方另外结交了一个外县市的女友而分手。

  让芷伶最呕的一点是,她的前男友和那位外县市的女友交往了三年仍然感情甚笃,远距离的恋爱让两人更珍惜相处的时光,两个人后来还结婚了,目前有两个孩子,生活非常美满。

  于是,天微深刻的体认到半糖恋爱的重要性,她还很公式的分析过,半糖主义的恋爱可以节省约会的支出,两个人天天腻在一起,就免不了要天天花钱,而且半糖恋爱也会让彼此都有比较多的时间做自己的事,不会习惯性的要陪对方,反而该做的正事都没做。

  另外,人往往都不懂得珍惜在身边的人,像芷伶,同居时,她天天为男友做饭、洗衣,那个男人从来不曾感谢过她,反而视为理所当然,久而久之,芷伶还没嫁给他就变成黄脸婆了,对男人而言,一点新鲜感都没有.所以她发誓,她绝对不要变成像芷伶那样可悲的女人。

  她一直是个很实际的魔羯座,身为家里的长女,人生的每一个阶段她都按部就班的来,要她谈起恋爱就天天跟男朋友黏在一起,她觉得真的很浪费时间。

  她认为在半糖主义的恋爱下,偶尔约个会不是很好吗?可以好好的计划当天要做什么、要去哪里玩,这可比芷伶和她男友到最后都只窝在家里看电视强多了。

  所以大三那年,她交了男朋友之后,就坚持每周约会一次,最多两次,而且不强迫对方的假日专属于自己。

  因为见面的时间不多,而且都很有计划的出游,所以他们从来没有吵过架,直到对方大学毕业之后赴美留学,两人这段情才理性的划下休止符,她因此有了一段记忆很美好的初恋。

  当然,也不是每个男人都肯接受她这种半糖恋爱论调的。

  进入万邦之后,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结识了一位建筑师。

  那位杰出的建筑师才交往三个月就邀请她同居,她敬谢不敏的推掉了,后来就渐渐疏远他,因为那个男人的控制欲太强了,虽然她不跟他同居,可是他还是把她当成他的所有物,每天下班时间一到,他的电话就来了,一定要跟她一起吃晚饭,假日也一定要她出门约会,她哪受得了?

  第三段情史也毁于她的半糖论调。

  那是一位优秀的会计师,她向他提出半糖主义的交往,刚开始工作同样很忙的他欣然接受,但时间一久,他就开始怀疑她是否有别的男友,否则热恋中的人,为什么不想时时刻刻跟他黏在一起,也从来不查他的勤?

  当然,分手收场是免不了的,她也不会遗憾,反正她就是无法接受蜜糖主义的恋爱,她根深柢固的认为,那绝对会扼杀一段恋情!

  她超级欣赏SHE的那首歌——半糖主义。

  我有自己的生活,爱不是每天相依为命,我要对爱坚持半糖主义,永远让你觉得意犹未尽,若有似无的甜,才不会觉得腻……

  听!写得多好啊!

  就是这种感觉!她完全相信七年之痒一定会发生在恋人之间,除非一直以半糖主义来相处,全情投入只会加速爱情的死亡……

  哦!她怎么会想起这个呢?

  一定是因为她太无聊了,她现在又没有男朋友,半糖还是蜜糖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早知道岛上会落后成这样,她就该带几本书或者随身听来,起码可以用来打发睡前的时间。

  现在扼腕已经太迟了,明天她一定要用最快的方法找出地主,迅速签完合约,然后飞离这座连热水都没有、鸟不生蛋的烂岛!

  她一定要!

  第三章

  是长脚海鸟的苍鸣将天微给唤醒的。

  她睁开眼睛,感觉到清风轻吻着她的脸颊,空气中有淡淡的木材味和海水味,跟她家里房间的馨香截然不同。

  不知道已经有多久没睡到自然醒了,她通常都分秒必争的设好三个闹钟,善用生活中的每一天,绝对不浪费。

  每一个早晨,她都准时五点半起床做半小时的运动,然后淋浴、换装,出门上班,在路上随便买个早餐带到公司边看文件边吃,无论天气再冷、被窝再温暖都不可能使她睡过头。

  瞧,她就是个这么有纪律的人。

  所以喽,她也要求她的部属每天不能超过七点半到公司,当然也绝对不可以准时六点下班,她几乎把万邦建设看成自己的事业在对待,就算她老爸、老妈常抱怨她很久没回家了,她也依然以工作为重,并且认为没有什么不妥。

  然而,这个早晨打破了她所有的常规,她不是被闹钟唤醒的,等一下也没有晨间会议要开,她更加不必强迫自己起来运动,因为她不知道该去哪里慢跑才好。

  梳洗过后,她换了套衣服走出房间。

  屋里静悄悄的,似乎一个人也没有,她到隔壁敲敲门,半晌没有回音,她走出房舍,这才发现她置身在一个多么令人屏息凝气的天堂!

  眼前是白色的沙滩和湛蓝的海水,天空蓝白相间,海与淡色的天空相互映照,四周椰树茂密,树干笔直雄伟的耸入天际,黄绿色的大片叶子间满是好大颗的椰果。

  回首一看,她昨晚住的那间房子居然是椰子屋!

  椰子屋的屋顶呈三角型,铺着椰子叶编的椰茸,墙壁是竹编制成,就好像以前马来人住的那种单编木屋。

  原始,太原始了……

  天微凝视着眼前静谧的海,不知不觉走过绿色的草坪和白色的细沙,来到无垠大海的面前,椰叶随着风摇摆,海面平静无波。

  站在空无一人的大海之前,她忽然忆起了生命中第一次看海的情景,她也曾深受大自然的感动过,甚至因为海太美了,她眼眶还泛起感性的泪水。

  但是后来这种情形就再也没有发生过,随着年纪渐长,她已经不知道何谓感动,因为全心投入于工作上的关系,她也鲜少旅行,出国一定是为了出差,达成目的就回国,连半点发现旅行中的感动的冲动都没有。

  但现在,她又再次的被大自然给感动了。

  好奇妙的感觉,心里激动又澎湃,就像大海与她心律交迭似的,望着那片蓝蓝海水,她久久不能自己。

  好半晌,她就这么一直伫立在那儿不动,直到长脚海鸟的苍鸣蓦地让她醒觉了过来。

  老天!她在干什么?

  她居然用宝贵的时间在发呆?

  现在绝不是感性的时候,她得恢复平常的自己,赶快找到地主签约才是,如果她没有完成这项任务,不仅仅只是损失天文数字的资金,连万邦的金字招牌也会垮掉。

  “凌天微!回来!”她用严厉的语气命令自己。

  “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再来一次!”

  她弯腰做起了柔软体操,希望借着这些平常她每天持续在做的简单体操,能帮助她回复到平常的自己。

  体操做完了,她深呼吸,让空气充满她整个胸腔,感觉到意犹未尽,她忽然想知道自己能不能金鸡独立。

  于是她抬起一脚,两手展平,脚丫子埋进细沙里的触感真好,砂砾冰凉冰凉的,这是过去从未有过的经验。

  “这样太小儿科了,应该来点高难度的。”

  她把展平的双手打直,忽而打直,忽而展平,迅速的来回替换,做快了,还真像展翅欲飞的小鸟。

  “打直、展平、打直、展平……呜哇哇哇哇!”

  她发出人间惨叫,整个人失去乎冲,在沙滩上跌了个狗吃屎。

  “唔……幸好没人……”她揉着鼻梁站起来,忽然觉得自己很蠢。

  她在干什么呢?有时间在这里耍乌龙怎么不去找地主谈签约的问题,大家都在等她的消息,她怎么可以这样自甘堕落,就算来到无人岛,她也一样是工作至上的凌天微——

  “这点是绝对不会变的!”她宣誓般的举起右手,仰天大喊。

  “很精采。”

  男子调侃的嗓音钻进她贝耳里,她迅速回身,看到昨晚害她夹到手的那家伙站在那里。

  “你站多久了?”她瞪着他,防备地问。

  他老神在在。“没多久,看了你所有的喷饭演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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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桌上,天微没好气的吃着早餐,依然只有他们两个,这见鬼的岛难不成真的只有他们两个人?

  “那些食物都很鲜嫩,不必那么费劲的嚼他们。”他看了咬牙切齿的她一眼,如是说。

  “细嚼慢咽有助消化,你这种人不懂。”一想到自己的丑相全被他看完了,她就越想越气,他还想指导她怎么吃东西?!真是找死!

  桌上的食物她全叫不出名宇,当然也别幻想会有咖啡、吐司、火腿什么的,早餐跟昨晚一样,都是白饭配菜。

  菜很可口,虽然满足了她的胃,可是她的灵魂好想喝杯咖啡啊。

  咖啡是每天唤醒她脑门的特效药,如果没有喝,就会浑身不对劲。

  她现在就浑身不对劲。

  “你知道什么是咖啡吗?”她问,直觉的把他当岛上原住民,没第二种想法。

  他不置可否的看着她。“怎么样?”这辈子,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问他这种问题,他真的又想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很容易惹他发噱,从昨天到今天,他都有一种奇异的轻快感,这是过去三十年来未曾有过的感觉。

  他一直是个工作机器,如果不是那件生命不该有的意外,他也不会来到这座岛,不会过这样闲散的过日子,不会遇到这个奇怪的女人。

  “那是一种咖啡色的液体,原豆经过烘焙散发出香气,将豆子磨了之后变成粉,然后用热水滤过粉就变成一种诱人的提神饮品,可以加糖也可以加奶精,有人两者都不加,我就习惯加半匙糖和一匙奶精。”她深吸了口空气,表情活像在吸吗啡。“我现在就好想来一杯!”

  他起身,从木柜里拿出一包已拆封的咖啡粉来。“抱歉,你费神描述的是这个吗?”

  天微几乎是弹跳起来的。“你居然有咖啡粉!”口气像他居然有海洛英似的。

  他取出一个滤网,把滤网固定在一只马克杯上,每天来帮他煮三餐的卡格南都会替他准备一壶热开水,保温壶是他从雅加达买来的。

  须臾,一杯香味缭绕、热气腾腾的咖啡就完成了。

  “你干什么?!”她眼睁睁看着他拿掉滤网,径自享受的啜饮起来。

  这杯,不是要给她的吗?

  “喝咖啡。”转眼间,他已喝掉半杯了。

  她眼巴巴的望着他,表情馋涎。“那我呢?”

  “这里只有一个杯子,不过有多余的碗。”他取出一个碗给她。“请便,不必客气。”

  实在太想喝了,碗比滤网大得多,那家伙又自顾自的享受着咖啡,一点帮忙的意思都没有。

  于是,她只好拿着滤网,小心翼翼的倒入热水,有时候热水会溅到指尖,好不容易才冲出一“碗”咖啡。

  “你看起来很优雅。”他给她赞赏的一眼。

  “谢谢。”绝对的没有好气。

  生平第一次,她用碗喝咖啡,虽然抚平了灵魂,但她也更加地恨他恨得牙痒痒的。

  他一定是故意要看她出糗的,没关系,君子报仇、三年不晚,现在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得先找到地主签约!

  “喂——”她叫他。“还记得我昨天跟你提过一个叫梵立的东方人吧?我急着找他,如果你有门路的话,我可以给你一百块美金。”

  她倾身看着他,眸心发出利诱的光芒。“你知道什么是美金吧?”问完,她直觉认为他压根儿不懂,于是进一步说明,“不是美美的金子哦,是美国发行的货币,全球通行,你去雅加达的话也可以用,你们这里的物价水准看起来满低的,所以我想,一百块美金可以买不少东西了。”

  把玩着白色的马克杯,他又想笑了。

  她绝对是第一个对他解释什么是美金的人,她不知道每一个日升日落,他能够动用的美金可是以“亿”为单位来计算。

  “你笑什么?”天微瞪着他。“如果你不肯帮忙的话,就替我找昨天那个年轻人过来。”

  “不必找了。”他在木桌上放下马克杯,炯亮眼瞳直视着她,闲谈似的提起,“我就是梵立。”

  她瞪直了眼,纤指直指着他,呆呆的重复。“你——梵立?”她快昏倒了。

  她像个打败仗的将军,急于看出些什么会令自己犯错的端倪。

  不不,她不可能这么粗心大意,可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错,令她闹了这么大的一个笑柄?

  岛上只有一个会讲中文的东方男人……老顽童的话咻地一声,钻进她耳里,她暗叫一声糟!

  不妙!很不妙!他可能真的是梵立!

  东方男人——他明明是,是她执意将他归为土生士长的原住民。

  会讲中文——他不仅会讲,还标准得很,一点奇怪的口音都没有,是她选择忽略这个部分。

  “这下皇帝真的驾崩了……”她闭着眼深呼吸一下。“镇定下来,事情没那么糟,凌天微,你快镇定下来,我命令你马上镇定下来!”

  天杀的!

  她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的感觉。

  如果他真的是她急欲要找的那位纽约梵氏地产集团的梵立先生,让她想想,从昨天到今天,她对他说过什么没礼貌的话……

  她颓然把脸埋进双手里。

  没礼貌的话……老天!可多了!

  “说吧,找我什么事?”梵立将她变化万千的窘态尽收眼底,他就像在逗弄一只原本张牙舞爪但在瞬间被拔掉尖牙的母老虎,他已经好几个月不曾单纯的对一个人这么感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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