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跟人之间的缘分还真奇妙,阿福跟小惠从来没有正面冲突,但就是互看对方不顺眼,大家劝之,哄之,制造机会让他们化解敌意,但一点效果也没有,时间久了,也放任两人去闹别扭。
相反来说,正熙自己跟潘才驹的交集不多,却偏偏很喜欢看到他。
身为店长,他当然有很多事情要忙,正熙不常看到他,但若能见到面,说到话,就有种心花朵朵开的感觉。
当,时针指向六点。
下班了。
雨还是没停,绵密的春雨打落了杜鹃,雨中有着淡淡的香味。
正熙撑着伞,由静巷中往喧闹走去。
***
晚上九点,正熙终于回到住处。
台北的交通没那样差,不过因为今天有法文课,所以回到家的时间比平常晚了两小时。
因为是独居,房子就是她喜欢的样子。
有一整面海洋墙纸,角落有一棵假椰子树,天花板贴满了夜光星星,她还有一张充满浪潮与风声CD。
这些是她从大学时代就想弄的小浪漫,不过那时与同学一起住,不太好意思,现在总算是如愿以偿。
电话答录机上闪着红色的讯号。
留言一,妈妈要她有空回家。
留言二,她订的唱片已经到了,唱片行请她有空过去拿。
留言三,学姊璋玲说她怀孕了,准备组小家庭。
前面两个留言都好好的,听到最后一个的时候,正熙呆了一下,听了一遍,再听一遍,却还是无法掩饰心中的霹雳感。
他们那个万人崇拜的璋玲,上个月见面时她还说要为台湾的妇女保障权益尽心力的,怎么才短短二十几天就人事已非?
“我就知道你会打电话给我。”璋玲在电话那头呵呵直笑,“怎么样,感觉是不是被背叛了?”
“没啦。”
“那你那个怪怪的声音怎么回事?”
“我只是很惊讶。”正熙坦白说,“你不是说台湾妇权一日不健全,就不走入婚姻?”
“我没说要结婚啊。”璋玲在那头怪叫,“我只是打算生小孩,可是不打算结婚。”
“那你又说要组小家庭?”
正熙后来才弄清楚,同居生子不结婚,孩子还是可以有爸妈,只是爸妈没有婚姻关系。
虽然时代在进步,女权也在进步,但正熙不太认为那是进步。
同居不结婚代表着某种程度的不信任。
“就是因为我这样的人多,所以才显得你很可爱啊。”璋玲的语气有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可爱?
“你明明就在笑。”正熙说。
“呵,你听出来了?”
“笨蛋才会听不出来。”
两人聊了一阵子后才挂电话。
正熙不是笨,也不是古板,只是比较谨慎。
她不喜欢做徒劳无功的事情,那种你侬我侬或者是轰轰烈烈的恋爱都不适合她。
为了避免将来的人生陷于亡羊补牢的痛苦,刚开始就得将标准定得高一点,恋爱不是游戏,不能随性,当然更不能凭着不太可靠的感觉。
对她来说,过程虽然重要,但结果更重要。
只看过程的爱情是很惨的——就像她的父母,不顾一切的开始,于是便有了顾不了一切的人生。
也正因为如此,她对爱情有着异于常人的看法。
不只要爱,也要稳定。
童正熙生活准则之一:爱情以稳定为基础。
第二章
官仲仪已经许多年没有回到台北了,一样是那座城市,但却不是记忆中的那座城市,少了很多东西,也多了不少庞然大物,例如:捷运。
曾经一度,他以为台北的路会那样坑坑疤疤下去,没想到现在居然四通八达得令人惊讶。
台北很好,很好,但是,这些比起小毛给他惊喜显然还不够看。
他要小毛帮他找“大一点”的公寓,但现在他所面临的却是一栋三房一厅的日式旧建筑,而且他拥有的就只有中间的房间。
“这就是你所谓的‘很不错的地方’?”他想掐死小毛。
已经当爸爸的小毛笑着说:“哎喔,那么临时,找不到什么交通方便又大的公寓啦。”
“但也不至于只有单房吧?”转来转去都是同一间,有么好处,一个大男人住在狗屋似的格局里,有没有搞错啊。
“往好的方面想,至少外面有院子,还有乘凉走廊耶,在房间待闷了,可以出来走一走。”小毛很是乐观,“而且你还有两个室友,都是年轻人,年纪差不多,应该合得来。”
他们两人就在那不算小的客厅里。
客厅的确大,房东也布置得颇为舒适,沙发,电视,音响等等无一不缺,隔着小吧台的厨房也整洁干净,三扇房门上都挂着小牌子,第一扇门写着“林辉煌”,第三扇门写着“韩凯圣”,中间那扇门则是他的名宇,官仲仪。
往好的方面看,眼前的一切证明了先住进来的那两个是喜欢整洁的人。
虽然他在热带雨林中过非文明世界可想像的生活,但那是情势所逼,若是可以,他当然还是选择整洁的生活环境。
“我不排斥认识别人,但是套房,”宫仲仪环顾四周,“这是女生才有办法住的吧。”
在文明世界里,他还不曾跟人分住过同一层公寓。
“老大啊,台北的房子很难找耶,虽然你不介意租金的问题,但是还要顾虑到交通啊。”很显然,小毛努力让他接受这个小格局,“你说要离她住的地方不能太远,这里就是啊,同一个捷运站,要是你高兴,可以装穷,天天跟她一起上下班,一举很多得,何乐而不为?”
同一个交通点——就跟以前一样?
当时,他们在同一个公车站。
平时他开车上学,那天心血来潮的搭了公车,看到那个女孩子,短头发,绿衬衫,黑鞋白袜,一切标准得像是校规范本。
他一时好玩,过去逗了她几句,没想到她回报给他这个国立大学才子的居然是一声冷哼。
“如果你仅只有这些智商,那你该去跟那些宁滥勿缺的女生搭讪,她们比较适合你。”
宁滥勿缺,她说他就是那个“滥”?
说不霹雳是骗人的。
他,宫仲仪,大学圈中小有名气,会玩会读书,几时让女生这样说过了,她那眉眼就像在说他是个没大脑的笨蛋一样。
但说来奇怪,也许是因为没有被人这样说过,他反而对那个绿衫高中生印象深刻。
此后,凡逢一大早有课的日子,他便会舍弃原有的交通工具改搭公车。
看她几眼也好。
她总是边等公车边背单字,有时会跟同学交谈,但无论如何,不会朝他的方向看来就是。
隔了很久的时间,他才知道她叫童正熙。
她不是那种冷傲的女生,跟同学在一起时,她总是笑得可爱,说话内容从新闻、考试乃至于社团活动,她都十分投入。
第一次跟她说话,他只是想想看看一个规矩女生对男孩子的反应,后来看到那样多样貌的她,他居然有一点点……喜欢?
对她的感情,算是喜欢了吧。
她跟那些围绕着他的女生不一样。
也跟那些只等待着别人给予好处,却不愿主动付出的女孩子不一样。
不过他的自尊心可不容许自己被第二次讥嘲,于是在出国前,他没再跟她说过话。
小毛是他大学时的死党,当然知道童正熙这号人物。
基于好奇的理由,小毛还曾经一大早起来,绕路特别经过他说的那个公车站牌,看看绿衫女长什么模样。
小毛当时的评语是,“有待琢磨。”
待琢磨的不是他的眼光,而是她的打扮……废话,市立女子高中的女生要什么打扮?
小毛后来又更正,“璞玉……这样总可以了吧,不要逼我,这是最后底线,你不要叫我说那是一块和氏璧。”
在国外乡年,官仲仪有时会想起童正熙,不过仅止于有时。
这次既然小毛提起,而他刚好又有空档,就回来看看这个当初说他“仅止于这些智商”的女生,现在有没有什么不一样?
“把她上班的地点给我。”
小毛嘻嘻一笑,从皮夹中抽出一张纸片,“她在附设咖啡馆。”
官仲仪低头一看,小毛给他的是一张设计高雅的名片,中间以烫金印出“卡农书馆”
书馆附设的咖啡馆?她不像是会走服务路线的,她的眼中有种淡淡的骄傲,一般客人绝对会受不了。
“不要小看卡农书馆喔,那里对员工的要求不比大企业低。”小毛自顾的说着,“我如果要找原文书都是去那里,他们自己有一套分类规则,就算是冷门语言的书也有人懂。”
小毛顿了顿、然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他们书馆因为要扩增,在找新人,你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试试。”
在这之前,宫仲仪只是想回来看看而已。
很单纯的“看看。”
不过小毛的话却让他兴起了另外一种想法,如果他出现在她的生活范围之内,她会怎么样?
不管她还记不记得他,那都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
官仲仪在五月初,第一次踏入了卡农书馆。
虽然是捷运站可到的范围,但由于位在小巷内,也让他花了一点时间。
书馆是层三楼建筑,以钢骨和玻璃为主,靠着小巷的地方则种了一些植物,远远看去,有点小庞毕度的味道。
进入书馆,一迳明亮与简约的设计,看起来十分舒服。
客人不多,但从他们身上价值不菲的西装与外面停着的几台百万名车来看,都有着某种程度的社会地位以及经济能力,外国人也不在少数,服务人员书卷气很重,跟那成排的书籍感觉十分契合。
靠近门口的服务人员正以一口流利的阿拉伯文与一名肤色黝黑的男子交谈,男子似乎是在询问某本书,两人一副说书甚欢的模样。
至此,宫仲仪终于明白小毛为什么会在说起卡农书馆时,露出了那样颇为向往的表情。
一个典雅,文化,很闲适的空间。
店长室在二楼一角,没有门,就是一个隔出来的空间,里面有个年轻男子正低头忙碌着。
宫仲仪轻叩了隔间木板。
男子?起头,先是一怔,继而露出想起什么似的表情,“官先生?”
“我是。”
“请坐。”男子露出了爽朗的笑,“我是潘才驹。”
潘才驹将手边的工作停了下来,用内线吩咐服务生送两杯咖啡上来后,两人才算是正式面对面。
在这之前,官仲仪已经寄过网路履历表,也与店方的人通过电话,那人请他今天下午过来面谈。
现在他可以确定,当初与他在电话中交谈的就是潘才驹。
“官先生之前都待在美国,从事考古方面的研究工作。”潘才驹拿过电脑列印下来的网路履历表,显然在确定上面的资料是否正确,“虽然我们对员工素质的要求很高,但还没有这样资历的人。”
“不过是在古文明发源地待过一些时间而已。”
“官先生太客气了。”那不叫“而已”,那样的资历与经验,是可以成为风云人物的。
对他来说,这个叫官仲仪的人算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卡农书馆扩展,主要是为了即将进的考古原文书,当他正在烦恼有没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的时候,居然就在成堆的网路履历表中看见了一个有着考古专长的人,背景与资历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他跟他通过电话。
表达方式与说话用语皆是上上之选,潘才驹甚至要怀疑,他这般的资历为什么会愿意到书馆——即使他很以自己的书馆为傲,但仍旧不得不承认,这个名叫官仲仪的年轻博士可以到更有发挥长才的地方,例如博物馆,如果他愿意,他也许可以是史上最年轻的馆长。
通常,他不会用一个只能任职半年的人为员工,但官仲仪的专长太诱人,他可以不去计较他在网路履历表中提到的“只能任职到年底”这句话。
他是喜欢人才,但眼前这个人才太劲爆,有点不似真的,“以这样的资历,在卡农有点大材小用。”
“那你觉得哪里比较适合我?”
“图书馆或是大学之类的。”
官仲仪好整以暇的回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可以管理一个中上型企业,又为什么会在卡农呢?”
简单几句话,问得潘才驹哑口无言。
“我觉得,”官仲仪脸上虽然有笑容,但却没有笑意,“工作只有合不合适,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
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六月重新装潢后,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你有专长,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
官仲仪笑了笑,他其实很想告诉他: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所差别者,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
在沙漠,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
在雨林,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
在加州,他四周围绕着美女。
在台北,有童正熙。
骆驼一只换过一只,蚊子一批飞过一批,加州美女年年有,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
他会来卡农,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
以前分隔千里,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
现在近在咫尺,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
不是迫切,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
当年,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她是乖乖女高中生,再次见面,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运气好,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运气不好,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
“我喜欢这里的环境。”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我想我会很愉快。”
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咖啡送来了。
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
“帮你们先介绍一下,这位是童正熙,咖啡馆的员工。”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迳自说着话,“正熙,这位是官仲仪,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
四目交错,她显然没认出他。
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欢迎。”
童正熙……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吸引人”是怎么回事了。
她的眼神成熟了,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看似矛盾,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
不是女人,也不是女孩,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
“童小姐。”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幸会。”
“叫我正熙就好了。”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蹙起眉,模样是打量的,“我们是不是……”一句话还没说完,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
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哪,才两天没睡好,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
他们怎么会见过呢?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书上说的,既视感嘛,还好她紧急煞车,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上演对陌生男子说“你好面熟”的脱线剧码,她的形象就全毁了。